油品案魏應充再上訴智財法院仍限制出境出海
2016-07-2515:20聯合報記者袁志豪╱即時報導
http://newsblog.chinatimes.com/jun5238/archive/49583
頂新製油兼味全食品前董事長魏應充被控涉味全油品案,大賺約2.1億元,台北地院今年3月依詐欺取財等罪判處4年徒刑,味全共遭罰1550萬元;全案二審移由智財法院審理,魏應充在法庭內強調:
「我多年來經營食品,一直以品質為第一優先」,法官在庭訊後,仍將魏應充繼續限制出境、出海。
報紙說【頂新製油兼味全食品前董事長魏應充被控涉味全油品案,大賺約2.1億元】,這就是味全一審法官亂掰的,實情是...
頂新公司
因此65項油品代工向味全公司取得之淨銷售額(含稅)為8億5233萬5979元,扣除頂新公司之銷售成本後,(含稅)毛利為5573萬2513元(詳如附件12.2所示;
又除上列4款純油商品外,味全公司再向通路商、消費者銷售取得之銷售金額及毛利,則未據扣得相關資料以資認定)。(味全案判決書)
這個案子早就被設計成一種二審定讞的罪,
一旦二審照這個腳本進行,魏應充的假油案就能無罪定讞,完美脫身了,
只是新政府真能眼睜睜的看著這齣司法爆笑大鬧劇在蔡英文的思法改革轉型正義大纛底下上演嗎?
同案的高振利可是早幾年前就二審定讞重判12年的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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