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日 星期四

​魏應充遭法官限制出境

魏應充遭法官限制出境

20160725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725/914584/

頂新製油兼味全食品前董事長魏應充3年前,遭控涉味全混油案,大賺 8200萬餘元黑心錢,

經一審台北地院今年3月依詐欺取財等罪共判處4年,味全共遭罰1550萬元,

全案經魏應充等不服上訴,二審智慧財產法院今上午首度開庭,

魏應充在法庭內強調,他一向以品質為優先考量,一審判決卻把味全當作犯罪集團,對他是嚴重汙衊,

其律師也批評一審法官「將判決當小說寫」,不過法官在庭訊後,仍將魏應充繼續限制出境、出海。

台北地院認定

魏應充等人已觸犯詐欺取財、商品虛偽標記以及《食品衛生管理法》等罪,

痛責魏應充不思專業創造優良產品,

僅為降低成本,是「把冬粉當魚翅賣」,

影響消費權益至鉅,

基於獲利金額龐大,犯罪情節嚴重,

從重依2個詐欺取財罪共判處魏應充4年徒刑,

常梅峯310月,

另味全中研所等10人則判刑5月至23月不等,

味全公司共遭科罰1550萬元,

僅味全前總經理張教華獲判無罪。

今天開庭除魏應充等12名有罪被告及味全公司不服外,

檢察官也認為,一審魏應充等有罪被告判刑過輕,

也不服味全總經理張教華判無罪,也提出上訴。

由於全案二審確定,智財法院已成為魏應充等人有罪無罪、

是否須入獄,與檢方的一決勝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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