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日 星期四

魏應充遭判刑4年 二審即定讞

魏應充遭判刑4年 二審即定讞

20160325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325/824549/

頂新、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因使用大統公司摻混銅葉綠素的原料製油,偽冒純橄欖油、純葡萄籽油販售,

另用低價棕櫚油混充橄欖油、葡萄籽油,

今遭台北地方法院依詐欺取財罪判應執行4年徒刑,

由於魏的犯行包括商品虛偽標記罪,

依法涉及上訴後需由智慧財產法院審理,

且智財法院判決後即定讞。

引發這波黑心油風暴的大統長基負責人高振利,彰化地院宣判後,即因他觸犯商品虛偽標記罪,

上訴後,由智財法院審理,前年7月,高振利遭智財法院判刑12年定讞,

而台北地院今認定魏應充涉犯商品虛偽標記罪、《食品衛生管理法》及詐欺取財,與高振利所觸犯罪名相同,

同樣觸犯商品虛偽標記罪,北院表示,因此全案上訴將由智財法院審理,由於魏應充是以最重可判刑5年的詐欺取財罪論罪,

因此全案經智財法院審結後即定讞,不須再上訴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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