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7日 星期三

天堂不撤守:陳長文》「黨產歸零」不是沒收黨產

天堂不撤守:陳長文》「黨產歸零」不是沒收黨產
2016/9/4 
民進黨挾完全執政之勢,對憲法無謙卑之念,
強行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以法律作為政治清算工具,為民主法治埋下不安種子,
至少有三大問題:
第一,歷史面,條例借鏡東德處理共產黨經驗。
國民黨貢獻不可抹滅,其功過程度及時空背景與東德共黨豈能並論?
第二,規範面,條例無疑是有違憲爭議的苛法。
條例定義為「以違反政黨本質或其他悖於民主法治原則的方式取得之財產」,
並「推定」除了「黨費、政治獻金、競選經費捐贈、選舉補助款」來源外,
皆屬不當黨產。

一旦被委員會「推定為不當黨產」,國民黨就要自證每一文錢「無不當」。
但60~70年來的收支單據或已銷毀,而早年契約、財務憑證也恐丟失,
這將使得時間過久而無法舉證的合法黨產也變不當,形同「變相沒收」。

第三,人事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的組成不夠超然獨立。

筆者建議:
一、條例顯有違憲之虞,應暫緩委員會運作,並研議修法;
二、委員會(包括主委)組成需超然中立,委員會運作務必戒慎恐懼,
每遇違憲疑慮即由行政院聲請釋憲;
三、體認「黨產處理」是法律也是政治問題,是協助政黨轉型新生而非「消滅」在野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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