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6日 星期二

太平島申請門檻加碼 國防部再畫登島紅線

申請門檻加碼 國防部再畫登島紅線
2016-07-27 03:48 

軍事發言人陳中吉少將說,自從民國八十九年東沙、南沙的防務交給海巡署,
政府就將當地宣告為「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
民國一○二年的「東沙南沙進出口管制規定」,是由國防部與海巡署共同制訂,
並非這一次才突然拿出來刁難漁民。

依據現行規定,三類人士不能登島:
第一類是曾犯內亂外患罪,
第二類是大陸人民入台設籍未滿廿年,或港澳地區設籍未滿十年,
第三類為雙重國籍人員。
空軍司令部必須將名單函送警政署和移民署等單位,實施相關審查,所以需要四十五天作業時間。

目前規定可以申請登島對象有四類。
第一類是執行公務和從事參與國防安全事務人員,
第二類是和國防部訂約的工商組織和參與國防安全事務人員,
第三類是外國籍人士實際從事參與國防安全事務人員,
第四類是從事裝備維保和學術研究人員;
至於一般民眾,並沒有開放申請進出太平島。
我國籍或外國籍漁船,因為故障緊急避難等相關需要,向島上申請緊急救援,
由海巡署依規定實施緊急救援,並不在限定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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