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立雄遭爆喬弊案 全案決送檢調
2018年5月31日
陳明仁指出,顧立雄在調查時不但私下要求他不得對怡安求償,也不得開除涉嫌提高保費的總經理侯自維。
但顧立雄極力否認,並回擊黃國昌等人污衊他的人格。
因場面異常火爆,財委會召委曾銘宗指出,該案已涉及刑事,決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陳明仁指控,4月24號顧立雄召開研議地震基金會再保爭議,但開會到一半時,顧立雄請所有人都離開,只留下他和顧立雄2人,顧立雄隨即對他發下3道命令:
第一,不得求償。
第二, 總經理必須留任。
第三, 小心業務費用,不然會跑法院。
但陳明仁指出,總經理侯自維蓄意配合美商怡安公司提高價格,「總經理吃裡扒外,我希望能夠把他換掉。」
黃國昌隨即問顧立雄,他過去是否當過怡安的訴訟代理人?
顧立雄回應說,怡安是他之前擔任律師的萬國法律事務所的客戶,沒有擔任過其訴訟代理人。
但黃國昌拿出公文指出,顧立雄在2015年遠航跟怡安保險的案子曾擔任其律師,質疑顧立雄說謊。顧立雄怒吼,「那時只是同事請他幫忙處理,若要以這點質疑我的人格,我不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