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時間:2016/12/23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612235017-1.aspx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3日電)農委會表示,103年12月24日公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4條的「裝載生鮮禽蛋,應使用一次性之裝載容器或包材」,明天(24日)上路,雜貨店、早餐店再不換,最高可罰15萬元。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