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5日
https://tw.news.yahoo.com/%E5%8C%97%E6%8A%95%E7%9F%B3%E7%8B%9B%E7%8A%AC%E6%AF%80%E6%90%8D%E6%A1%88-%E6%9D%8E%E6%89%BF%E9%BE%8D%E7%AD%894%E4%BA%BA%E9%81%AD%E5%88%A4%E5%88%91-094610501.html
前台北市議員李承龍等4人被控毀損台北市北投區逸仙國民小學兩尊石狛犬。士林地院今天依毀損罪各判處李、邱晉芛5月徒刑,王啟鑌、呂承遠各4月徒刑,可上訴。
法官也指出,言論自由非必須以強暴手段為之,李承龍等人行為顯然已逾越國家保護言論自由的最大範疇,且李、邱晉芛案發前才因破壞八田與一銅像遭警查獲,竟未記取教訓,改以和平、理性方式宣揚訴求,甚至網路直播毀損石狛犬的過程,顯見法治觀念已有嚴重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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