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3日 星期四

駐日沒禮遇 館舍更名抽稅2100萬

駐日沒禮遇 館舍更名抽稅2100

20170617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617000318-260118

我外交處境艱困,以致外館購置困難。監院調查,因台日無邦交,我駐日代表處館舍、駐大阪、橫濱辦事處宿舍、駐福岡辦事處館舍產權,未以「中華民國」名義登記,而是以「駐處名稱加館長姓名」權宜方式「同步登記」,因更名須繳納7000萬日圓(合約台幣2100萬元)高額稅賦,實不合理,要求爭取改正。

對此,外交部表示,已多次與日方接洽協商解決。本案癥結在我駐日館處未能獲外交特權待遇,如變更名義登記,除須繳納鉅額手續費外,依日方法規,恐須接受日本主管機關監督,並非單純繳稅而已。

外交部說,每次變更權利登記,日方視為「權利變更」而非「表示變更」,均須繳納鉅額「登陸免許稅」(購屋登記規費),此稅則規定,遺產、贈與及其他無償名義移轉登記,依不動產價值課稅千分之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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