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更新政治準則監督條例 有必要
發稿時間:2016/11/02
http://www.cna.com.tw/news/acn/201611020482-1.aspx
(中央社台北2日電)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日前在說明「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及中共「黨內監督條例」起草過程時說,先前的準則及條例經多年變化,需提出新的要求以做到「制度管用、行之有效」。
新華社今晚公布中共18屆六中全會上,習近平對「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及「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起草過程的長篇幅說明,提到上述內容。
他說,「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自2003年12月31日頒布實施以來,隨著形勢任務發展變化,與新實踐、新要求「不相適應的問題顯現出來」。
如今形勢發展需要修訂條例,強化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的監督,做到「責任清晰、主體明確,制度管用、行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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