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日 星期三

黨產會中投處分書 溯及俞國華

黨產會中投處分書 溯及俞國華

2016-11-02

http://money.udn.com/money/story/5641/2064352

黨產會下午完成行政處分書的撰寫,指被處分人為中投欣裕台公司,是社團法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兩公司的全部股權均由國民黨所持有, 國民黨得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對被處分人的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等重要事項做支配。

 

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表示,處分書預定本周內送達國民黨及兩公司,

依黨產條例規定,國民黨在收到處分書日起,4個月內應向黨產會申報財產。

國民黨附隨組織在黨產條例公布日時,尚存在的現有財產,除黨費、政治獻金、競選經費捐贈、政黨補助金、及孳息外,均推定為不當財產。

處分書也引用國民黨黨營事業管理委員會,於8312月間出版的「黨營經濟事業回顧與前瞻」一書述: 「過去黨營事業都是借用黨員以個人名義, 代表黨出面登記, 所以俞國華先生開始成立控股公司, 把私人名義下的黨營事業全部交給這些控股公司, 以民營公司的型態來營運, 這樣一來黨營事業開始逐步走向企業化。」相符。

 

處分書還提及國民黨成立的歷史,中國國民黨在民國前181124日成立,8 年由中華革命黨改組而成, 13120日在中國大陸廣州地區舉行第1次全國代表大會, 並於78210日依動員戡亂時期人民團體法規定向主管機關內政部備案的政黨, 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的規定: 「政黨: 指於中華民國76715日前成立並依動員戡亂時期人民團體法規定備案者。」的政黨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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