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3日 星期一

合議庭受理公務人員退休年改事件 108-016

http://tpb.judicial.gov.tw/index.php?catid=12&cid=4&id=260&action=view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五庭聲請釋憲新聞稿
  合議庭受理公務人員退休年改事件,對所適用之民國106年8月9日公布、107年7月1日施行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36條(有關優惠存款利率)、第37條(有關退休所得替代率)及第39條(有關退休所得超過退休所得替代率之扣減)等規定,確信有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信賴保護原則、財產權保障,而有牴觸憲法第15條、第18條及第23條規定之疑義。爰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
合議庭成員:審判長法官林惠瑜、法官洪遠亮、法官張瑜鳳、法官黃莉莉。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