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紐案勝訴 我追10億建交款
凍結外交掮客資產 黃志芳:欣慰
2010年05月11日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00511/32502547/
新加坡高等法院昨宣判,中華民國政府贏得巴紐案官司,將可向外交掮客金紀玖追討二千九百八十萬美元(約十億元台幣)的建交款,並據此判決書扣押金紀玖在星財產。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回應說,涉及國人權益的法律案,政府會捍衛到底。因巴紐案下台的外交部前部長黃志芳對此感到欣慰,並指判決證明這筆錢確實是用在推動與巴紐建交的公款。
根據新加坡高等法院的判決書,金紀玖坦承參與台灣與巴紐的建交計劃,當時並同意台灣匯入的建交費用僅用於與巴紐建交。而對金紀玖聲稱內有部分款項是做為他擔任兩岸密使的經費,法官在判決書中說,金對此無法提出證明。
外交部為推動與巴紐建交,二○○六年九月十五日匯款至金紀玖、吳思材設於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帳戶,吳、金兩人卻侵吞建交款。金紀玖在案發前潛逃美國藏匿,吳思材則因其他罪名,在台被判刑兩年四個月,目前服刑中。
美幹員來台調查
涉及巴紐外交弊案的黃志芳和國安會前秘書長邱義仁,去年遭監察院彈劾,監察院長王建煊當時批評邱逾越權責,黃沒有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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